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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

发布时间: 2019-06-06 来源: QY球友会控股

1. 招标条件

本招标项目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汕尾市QY球友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,出资比例为100%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。
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2.1项目名称: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监理
2.2建设地点:汕尾陆丰市星都经济开发区
2.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
项目规模:本项目为建设2条处理能力为7t/d的医疗废物焚烧线及配套设施,包含进料系统、热解气化焚烧炉、燃烧空气系统及辅助燃烧系统、余热锅炉系统、烟气净化系统、残渣处理系统等主体设备以及相配套的自动化控制系统、应急处理系统、压缩空气站系统、软化水系统等配套设施的技术设计、设备制造、安装、调试、验收和其他相关服务。
工程总投资:5202.1万元,其中建安费约2300万元。
标段划分:本项目设1个标段。
2.4监理范围:包括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、实施阶段、工程收尾阶段(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、整改、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、工程结算等)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、投资控制、进度控制、风险管理、合同管理、信息管理、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。
2.5监理服务期:施工准备阶段、工程施工阶段、竣工结算期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,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竣工验收备案、结算终审及保修期结束。
1)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: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下达开工令为止;
2)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:365个日历天(从下达开工令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)。
3) 结算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: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完成结算和保修期服务为止。
4)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。
2.6最高投标限价: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万元,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。
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
3.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按国家法律经营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,或综合资质。
3.2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,且其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,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提供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。
3.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4 投标人代表被有效授权。
3.5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。
3.6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“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”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(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)。
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
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1日,每日上午9:00时至12:00时,下午14:30时至17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。邮购招标文件的,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邮购款后寄送。
4.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,售后不退。
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14时00分-14时30分。
5.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9年6月28日14时30分,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
5.3 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。
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(网址:http://www.gdzbtb.gov.cn/)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cebpubservice.com/)和QY球友会体育官网官方网站(https://www.hsshengrong.com.cn)发布。

7.联系方式

招标人:汕尾市QY球友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: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
地址:汕尾市陆丰星都开发区 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
联系人:洪先生 联系人:胡工
电话:020-86187731 电话:020-83172166
传真:020-83172223
电子邮件:hualunsibu@163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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